自2025年《国务院关于打造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议》(国发〔2007〕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密集颁布有关资助政策手段,已打造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规范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根据“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强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明确”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质,全方位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颁布了一系列推行建议和管理方法。本期专栏将为你整理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职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法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勉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革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低于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推行,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方法。市财政局根据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规范与在校生人数的肯定比率(博士80%、硕士50%)给予经费支持。
3.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薪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4.“三助”职位津贴
市属高校根据规定统筹借助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职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原因合理确定。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培养单位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个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低于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6.“双百”奖学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出色学生“双百”奖学金:
100个新生奖学金,每年9月面向小学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100个学术奖学金,面向2、小学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有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
1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