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方法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使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三种方法。各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报名要求、时间安排、复试需要等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推行细节》。
2、学习技巧和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技巧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的学习技巧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试报名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试报名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普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3、报名要求
(一)“申请|考核”制报名要求
1.拥护中共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情况符合规定。
3.考生的学历、学位需要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1、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职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6年或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职员,且符合如下需要: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6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考试报名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在考试报名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范围获得较为显著的标志性成就,包含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具备已达成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创造专利一项(排名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等。
4.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获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就,如: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5.有至少两名所考试报名学科专业范围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建议。
6.学术博士原则上考试报名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职员,报名前须征得考试报名学院、导师及定向就业单位的赞同。
7.考试报名工程博士的考生,在符合上述1|5条需要的基础上,还须拥有有关范围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革新实践能力,拥有成为将来工程范围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8.各学院依据学科需要拟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含跨学科考试报名条件)。
(二)硕博连读报名要求
1.考生来源为我校在读小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出色、具备较强革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考试报名指导师觉得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申请|考核”制报名要求中第1、2、5条外,还应符合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①CET|6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有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3.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赞同,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若所在硕士专业不具备博士学位授与权,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三)本科生直接攻博报名要求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和《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推行细节》。
4、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在线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一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
(一)在线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yzbm.buct.edu.cn/logon(推荐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报名日期:2025年11月1日|20日
3.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网站”申请报名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并提交报名信息。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200元/人。若在多个学院申请了考试报名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缴费。对于报名材料已被审核的考生,所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5年11月1日|2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至考试报名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第2、3、7、12条的模板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网站”||网报附件下载):
1.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北京化工大学考试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表;
3.两名与考试报名学科专业范围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或复印件(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6.学历、学位证明:
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8.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9.英语能力证明(以考试报名学院需要为准);
10.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如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等;
11.以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的1|4、6|8条外,还应提交:英语CET-6成绩单(425分及以上)或CET|4成绩单(460分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合格及以上),与考试报名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原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
12.硕博连读考生除第1|8条外,还应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考试报名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赞同,所在学院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
13.本科直接攻博生应根据有关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推行细节”中的需要,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的具体需要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推行细节。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前务必联系考试报名导师,征得导师赞同。同时,应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校拟在部分学院及学科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质下达为准,招生方法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考试报名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培养、答辩、毕业等各环节的需要均与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标准相同。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名要求、报名日期和有关需要另行公告。
5、考核程序
(一)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革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就为依据,选拔具备革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革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同时依据学科状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
(三)考核需要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拟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推行细节和硕博连读选拔方法,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常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革新精神等,并形成综合考核建议。综合考核原则上应于2025年5月前完成。
(四)体检
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5〕2号)的相关需求实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需要注意的地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6、录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起名字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公告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25年6月|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调档,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档案逾期未到将不予接收,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单位)。
定向就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在报名及录取前务必确认考试报名类别,因考试报名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违规处置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有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住宿、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住宿,随校区建设、校区调整等状况,学校可在三校区统筹安排。“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薪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职位(统称为“三助”职位),承担“三助”职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职位津贴。
9、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组织拓展的所有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选拔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一旦出现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4434762。
10、其它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质状况确定录取人数。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公众号公布为准。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有关资料。考生如遇见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四)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根据上级单位最新政策实行。
(五)联系方法:
招生单位代码:
10010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公众号:buct|yzb
各学院联系方法: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