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高校地区布局和综合进步水平,与国家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依旧凸显。全国2,850多所高校中,教育部非直属院校约占96%左右,地方院校居多。地方院校不只为地区经济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与智商支持,而且也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构成主体和基础。但整体看来,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依旧较低,支撑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进步的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中西部区域高校,优质教育资源较为缺少,经费投入依旧不足,人才流失比较紧急,这类问题致使地方高校和部属高校、中西部高校和经济发达区域高校间实质办学水平的差距愈加大。为此,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第一,国家应调整和优化国内地方高校,特别是中西部高校进步规划和政策,将全方位提高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作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要紧策略举措。作为促进中西部经济社会进步的重大策略部署,作为回话这类区域人民期盼享有优质高等教育的重大民生工程, 国家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还应指导和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地方实质,建设当地区的国内一流高校和特点学科。对纳入 “双一流”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和学科,中央财政要加强经费转移支付比率,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
第二,将中西部地方“211工程”高校纳入“双一流”建设计划,加强重点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这类高校维持可持续进步的好态势。将这类高校纳入“双一流”建设计划,对中西部高校稳定和吸引出色人才,支撑地区经济社会进步意义重大,是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失衡,优化教育结构布局,见效快、效益好的可行举措。
第三,根据《推行方法》,“坚持公正公平、开放角逐”,重点支持一批地方高校特点和优势学科建设。结合“双一流”建设计划,对《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十二五”推行状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依据需要进行当令调整,根据“双一流”建设“扶优、扶需、扶特、扶新”的政策,引导地方和中西部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点、差别化进步”。有针对性地为地方院校提供政策和条件支持,如增加博士生招生名额,加强人才扶持力度,增设一批新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重点研究基地等,以形成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和进步平台,为地方高校进步全方位创造条件。
第四,国家在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时,关于认定标准,既要体现“世界标准”,更要坚持“中国特点”。依据国内高等教育历史、近况、使命和进步目的,坚持以国家需要为导向,要防止认定标准的单一化和简单化,拟定适合于不相同种类型高校、不同门类学科的分层分类标准,坚持分类指导、兼顾公平的认定原则和评价体系,使不相同种类型的高校和不同门类的学科,都能获得公平进步的机会,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各类院校的办学积极性。
第五,为真的体现和落实分类评价和分类指导的精神,在聘请“双一流”认定专家时,在坚持条件和水平需要的首要条件下,应该注意专家的代表性,聘请肯定比率的高水平地方和行业院校的专家,以保证有关评价原则和分类评价标准可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活动中。(作者黄德宽,系全国政协委员,原安徽大学校长、党委书记,中国文字掌握会长)
《北京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