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区域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目的的达成,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区域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商支撑,教育部决定拓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院校之一。
1、培养目的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共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1、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区域进步服务;在本门学科内学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常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革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2、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考试报名,统一考试、适合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手段。
3、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与河北、海南、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职员。
4、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区域进步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区域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外贸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低于40周岁。
5. 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需要。
6.报名前需要与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填写《考试报名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5、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6、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大家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方位衡量、保证水平、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公告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区域或单位就业。
7、其它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同意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入门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常识的学习,加大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需要回定向区域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职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需要回外贸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培养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法等另行规定。